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07年9月6日发布《高技术产业发展“十一五”规划》,首次明确“十一五”期间我国需要重点发展的八大高技术产业--电子信息产业、生物产业、航空航天产业、新材料产业、高技术服务业、新能源产业、海洋产业以及用高新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
这部规划提出,我国高技术产业发展思路为“自主创新、着力应用、产业集聚、规模发展、国际合作”,强调要将过去主要追求扩大产业规模转向以加快做强和继续做大并重,要从加工装配为主向自主研发制造延伸。
根据上述规划,“十一五”期间,我国高技术企业发明专利数量要翻一番,自主发展的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力争要达到50%以上,高技术产品出口中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的比重争取提高到15%左右。
这部规划首次提出了高技术产业区域发展的三大任务:推动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环渤海地区三大高技术产业优势区域率先做强,成为增强我国高技术产业核心竞争力的创新基地和全球高技术产业布局中重要的组成部分,带动我国高技术产业由加工装配型向自主研发型转变;进一步增强主要中心城市的产业自主创新能力,发挥主要中心城市高技术产业的辐射带动作用,带动区域经济发展;将各类高技术产业基地和产业园区培育成为我国高技术产业发展的孵化基地和增长点。
根据上述规划,我国将在“十一五”期间重点组织实施九大高技术产业专项工程,包括集成电路和软件产业专项工程、新一代移动通信专项工程、下一代互联网专项工程、数字音视频产业专项工程、先进计算专项工程、生物医药专项工程、民用飞机产业专项工程、卫星产业专项工程、新材料产业专项工程。
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表示,要通过这些专项工程的实施,力争攻克一批具有全局性、带动性的关键共性技术,培育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技术产业群,大幅度提升产业的核心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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